6月30日,青岛街头的一幕交通冲突引发了广泛讨论:一辆大货车逆行都优配送端,遭遇一辆轿车持续逼退,最终导致货车司机情绪失控,驾驶大货车顶推轿车,直至将轿车前挡玻璃打碎。这起简单的交通纠纷再次折射出规则与人性的复杂博弈。
\n从事件相关视频中可以看到,大车要进入的工地处在十字路口,大车可以遵照交通规则都优配送端,从对向车道在路口正常左转进入工地,但大车司机没有这样做,是选择了逆行。而小车司机则选择寸步不让,持续对其进行逼退,最终激怒了大车司机。
\n交通规则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,其存在就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与效率。货车司机明知逆行违法却执意为之,轿车司机则利用规则赋予的“路权”步步紧逼。二者行为看似对立,实则同源——都将规则工具化,前者视规则为可因“特殊情况”而逾越的障碍,后者则将规则异化为道德优越感的来源。这种对规则的功利主义态度,消解了规则背后的人文关怀本质。规则本应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契约都优配送端,却在这场冲突中沦为路怒的“武器”。
\n据警方通报,现场未造成人员受伤,大车司机被刑事拘留。实际上,这场冲突的影响还不限于此。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二条: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,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大车司机不仅要服刑,还要赔偿两台车辆的损失,在失去收入的同时,更加重了家庭负担,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高昂代价。
\n路怒之下,没有赢家!被大车顶推、打碎前挡玻璃的场景将永远印在小车司机的脑海里,伴随他的一生。这场交通冲突犹如一面多棱镜,映照出规则与人性的复杂博弈。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,我们既要维护规则的权威性,也需通过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法治教育,防范“规则主义”的陷阱。毕竟,所有规则的服务对象,始终是具体而鲜活的人。
\n重庆法治报评论员 唐行
\n原标题:路怒之下都优配送端,没有赢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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